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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区:无人机助攻 高效腾房获好评

3月1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该院法警执行中队到三塘镇某厂房租用区,对涉及该区域的一起大型厂房及办公地点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现场腾空。因场地面积较大,为提高执行效率,该执行团队使用执行专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定位勘测,现场执行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完成,得到当事人好评。    该案中,被执行人某专用岗亭制作公司在厂房租赁合同解除后经多次催告依然拒不搬离厂房且故意滞留大额价值的生产、生活用品,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腾空。    经过法官现场勘查,本案需腾空的标的包含较大的厂房面积和附近空地、附属办公面积,导致执行法官难以准确在水平地面上对区域范围进行勘验,进而无法对执行范围和物品种类数量进行核实。    根据本案物品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及时与后方执行指挥中心及申请执行人沟通,使用该院配置的专用执行无人机从空中进行现场调查,以摸清现场情况。通过现场使用无人机进行实地航拍,主办法官对仓库四围、滞留物的位置、种类和数量进行了详细拍照勘验记录。    随后,根据现场航拍图像资料,主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明和释法工作,被执行人当场表示同意撤销复议申请,并立即清理场地,将上述租赁的土地交付给申请人。腾空工作完成后,执行法官现场引导申请执行人签署相关材料,并告知在材料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对被执行人滞留的财产进行司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