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无人机助力罂粟踏查,海阳公安织密织牢禁毒防护网

时间: 2021-05-18 19:24:52

为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禁毒工作目标,本着“不漏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的铲除原则,4月中旬以来,海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人工踏查的基础上会同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型无人机探测这一科技手段,深入村居、田间地头,组织开展“拉网式”集中踏查,提高踏查铲种力度。小型无人机探测的罂粟  踏查行动中,海阳公安充分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灵活性高、覆盖面广的优势,对辖区田间地头、村居院落、平房、楼顶等隐蔽处所、易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区域、辖区村庄进行空中监测和即时发现,对盲区和死角进行全面巡查,提高了精确发现、踏查铲除的效率。此外,海阳公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禁种铲毒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自开展禁种铲毒工作以来,  因非法种植罂粟,  海阳公安已经依法行政拘留7人,罚款3人,  依法办理刑事案件一起。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铲毒禁毒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建绿色无毒的健康社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海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妄图在检查死角种植  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已经种植的请尽快自行铲除  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环境龙航集团启航无人机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640234586 马先生